西南大学关于查询2015年自主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根据西南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要求和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的材料审核意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初审结果现已确定。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自主招生材料审核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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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在近期公布考核相关信息,请考生注意关注。
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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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和合格考生确定
1.测试时间:2015年6月12-14日。其中,6月12-13日现场报到,6月14日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在公布参加测试学生名单时一并公布。
2.测试内容和方式:学校采取“学科面试+综合笔试”的测试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其中,学科面试成绩占总分的80%,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测试。综合笔试(一科)成绩占总分的20%,着重考察学生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3.合格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排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合格考生,并于2015年6月20日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分为A、B两类,每类人数各占合格考生人数的50%。
录取办法
1.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2. 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A类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专业往年录取分数和考生专业志愿,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对未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不到我校有关专业往年录取分数,则不予录取。
3.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