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以及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文件精神,电子科技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本着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的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由“学科特长生计划”、“直通格拉斯哥计划”、“立人计划”组成,旨在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并且视野宽阔、思想独立、勇于创新,尤其对电子信息及相关学科领域有浓厚兴趣和突出特长的理科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或两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
(3)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4)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成绩(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5)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6)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
(7)有其他英语特长(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8)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竞赛,获得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备注: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者,视为无效。
二、招生计划
计划名称 | 报名条件 | 招生名称 | 可选专业 | 招生计划 | 优惠政策 |
学科特长生计划 | (1)-(5) 任意一条 |
电子科技大学 | 生物技术 | 5 | 考生当年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以上 |
生物医学工程 | 5 | ||||
工业工程 | 5 | ||||
环境工程 | 5 | ||||
应用化学 | 5 | ||||
通信工程(按大类招生) | 18 | 考生当年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以上 | |||
电子信息工程(按大类招生) | 18 | ||||
自动化(按大类招生) | 15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9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9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含真空电子技术方向) | 9 | ||||
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技术、传感网技术方向) | 9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含光通信与光电工程、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方向) | 9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9 | ||||
信息安全 | 8 | ||||
工商管理类(管理-电子工程复合培养实验班) | 7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 | ||||
应用物理学 | 4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 | ||||
数学类(按大类招生) | 3 | ||||
数字媒体技术 | 2 | ||||
航空航天工程 | 2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2 |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2 |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2 | ||||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2 | ||||
电子科技大学 (沙河校区)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5 | 考生当年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以上 | ||
软件工程(信息工程) | 4 | ||||
软件工程(软件技术) | 3 | ||||
软件工程(大型主机) | 2 | ||||
软件工程(嵌入式系统) | 2 | ||||
软件工程(网络安全工程) | 2 | ||||
软件工程(数字动漫) | 2 | ||||
直通格拉斯哥计划 | (1)-(7) 任意一条 |
电子科技大学 (沙河校区) |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 | 20 | |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 | 18 | ||||
立人计划 | (8) | 电子科技大学 | 竞赛学科相关专业,进入人才培养特区培养 | 5 |
备注: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仅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招生;其中直通格拉斯哥计划仅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招生。
三、报名程序
申请报名以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16时,请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统一报名。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只能在“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中选择一个招生名称报名,不能兼报;
(2)考生只能在“学科特长生计划”、“直通格拉斯哥计划”、“立人计划”选择一种报名,不能兼报;
(3)报考“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科特长生计划”考生任选不超过4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
(4)报考“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的“学科特长生计划”考生可任选不超过2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1.测试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资格审核,确定“学科特长生计划”、“直通格拉斯哥计划”、“立人计划”测试资格名单,于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网址:www.uestczs.net),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缴费、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0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测试资格审核结果(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通过审核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请在及时完成后续手续,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测试
(1)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
(2)测试内容:
笔试(数学、物理)+综合面试。“直通格拉斯哥计划”考生面试附加英文面试环节,“立人计划”的考生只参加综合面试。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与学生的对应关系由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4.入选
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数学100分,物理100分,综合面试100分)。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参加测试的成绩及填报的专业志愿,分专业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及优惠等级,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5.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入选考生名单实行三级信息公开,于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网址:www.uestczs.net),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办法
1.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总人数不超过245人,自主招生专业不做分省计划;
2.入选考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规定批次填报我校相应招生名称,填报规则及录取方式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六、日程安排
1.报名: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16时截止;
2.测试资格审核结果公示:2016年4月30日起;
3.网上缴费: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0日;
4.打印准考证:2016年6月6日—6月11日;
5.测试:2016年6月12日;
6.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6年6月22日起。
七、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八、注意事项
1.入选考生的考生高考成绩(及单科成绩)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体检合格;
2.入选考生高考后填报的自主招生专业志愿须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一致;
3.江苏省入选考生选测科目及等级要求与普通学生相同;
4.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十、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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