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教育部正式发布了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其中,新增加了汉语部分。
具体要求如下:
1.考试科目名称由“汉语文”更改为“汉语”。
2.新增“考核目标与要求”,明确考核目标是考生的汉语运用能力,并结合汉语的学科特点,确定了不同层级的具体要求。更注重对能力的考查,由传统的知识化的表述转向能力化的表述。
3.调整试卷结构、强化能力立意。调整I、II卷分值比例,减少对记忆性知识的考查,并根据考生群体的特点增加对读、写能力进行考查的试题。阅读材料由一篇调整为两篇,文体覆盖更全面。
4.优化考试内容。增加了对文言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常识考查的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