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1日举行了自主招生考核测试,根据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及各学院考核测试方案,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择优确定以下385名考生获得2017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咨询、申诉或举报,按以下渠道进行。
(1)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027-68754231(工作时间)
(2)申诉或举报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027-68754231(工作时间)wdzsb@whu.edu.cn
武汉大学监察部:jwo@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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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查询测试成绩(点击登录)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公示无异议考生获得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自主招生志愿,且投档分数达到公示的录取分数要求,将按照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简章规定的办法予以录取。
取得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且按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及要求报考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3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向生源省级招办提供调档信息。对于有特殊要求省份的考生,还须关注所在省份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并按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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