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和《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相应学科专家对学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11日组织初审合格考生参加自主招生复试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和招生计划,湖南师范大学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我办现将各专业合格分数线及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合格考生名单:
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即获得湖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其高考投档成绩(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达到湖南省普通本科一批文史类或理工类控制线,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湖南师范大学志愿,湖南师范大学录取其公示专业。
考生及家长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我办联系。
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兼传真)
校监察处:0731-88872406
Email:hunnuzs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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