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测试考核,根据测试成绩,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确定以下考生获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优录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入选考生名单将按相关文件规定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最终结果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其中浙江、上海考生获得的B档政策具体详见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
本次公示名单公示期从2017年6月22日至6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4001810287,025-84892899;传真:025-84892459;监察处:025-84891546。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公示无异议考生获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优录资格,如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志愿,且投档分数达到公示的录取分数要求,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按照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规定的办法予以录取。
一、笔试、面试类
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专业优录合格线分别为:
二、免笔试类
总分=面试成绩,优录合格线为:
三、航模类
总分=笔试成绩+飞行操作测试成绩+室内制作成绩,各项目优录合格线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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