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90人,全部为理科。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为学校部分农科类专业(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园艺、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茶学、设施农业与工程),每专业招生计划约7人,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有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进行调整。
自主招生考生报考专业仅限于以上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学校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并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获奖名单可从中国科协网站查询)。
2.对农科有浓厚兴趣,立志学农爱农服务农业,在农业及相关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按此条件报名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3月29日(报名系统于2019年3月29日24:00关闭)
(2)报名途径: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
2.申请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必须提供考生高中阶段各学年的学业成绩);
(2)《个人申请报告》(必须考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感悟、劳动实践、公益活动、个人兴趣、艺术修养、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绩、大学生活展望等,1000字左右。报名系统中的个人申请报告可不填写);
(3)中学提供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材料,包括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业能力、艺术修养、劳动实践、素质评价等;
(4)《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承诺书》(自主招生申请表第五页,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5)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学校和班级公示栏公示的截图;
(6)考生的亲笔签名样本(点击下载);
(7)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获奖证书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论文和专利不作为申请材料);
(8)考生所在中学、农业及相关领域非营利性正规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或农业及相关领域有高级职称专家的实名推荐信,农业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或实习实践等方面的支撑材料;
(9)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提供(1) --(6)项申请材料,(7)--(9)项申请材料由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交;以第一条报名条件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第(7)项申请材料;以第二条报名条件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第(8)项申请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必须在提交的每一页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不合格材料处理。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3.寄送材料
(1)考生于2019年4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单位或个人的实名推荐信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推荐者于2019年4月2日前另行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所有材料建议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或直接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过其它途径寄送而造成材料接收不及时或材料缺失等情况,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寄送材料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不予退还。材料是否按时寄达,请考生自行查询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物流进度。
4.初审
(1)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考生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伪;并从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与化学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提交的材料与农业领域相关性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和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将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于2019年4月底前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获得参加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2)缴纳考务费:获得自主招生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9年5月10日17:00-5月20日17:00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缴纳笔试和面试考务费270元(收费依据为鄂价费[2009]331号),未按时缴纳考务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考核资格。缴费成功后,考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体质测试。
2.考核内容: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学科专业能力,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创新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学农爱农基本素养、艺术修养、劳动实践、语言表达等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肺活量、50米和坐位体前屈,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中高三年级评分标准核算分值,各项目分数分别为肺活量15分、50米跑20分、坐位体前屈10分,满分45分,考生的三个项目综合得分达到27分,学校认定考生体质测试合格。
3.考核时间:2019年6月16日
4.考核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5.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学校在体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在入选比例内,如果最低分数考生有多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而导致突破入选比例,则最低分数相同的所有考生均不入选。体质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获得入选资格。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19年6月20日左右,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获得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六、录取办法
1.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专业不服从调剂有可能作退档处理)。对高考成绩总分达到学校在考生所在地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均为20分(含),不进行折算。
模拟投档线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第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省(市)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含),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物。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江苏省考生自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5.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七、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招生工作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过程监督,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楼407)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真:027-87395964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缴费等自主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如果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环节则自动失去完成后续环节的资格。
2.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与自主招生考试相关的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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