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文件要求,我校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添翼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该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205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文史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青岛校区);
理工类:物理学类、化学类、机械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土木类、预防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药学类、生物科学类(青岛校区)、电子信息类(青岛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青岛校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青岛校区)。
注:
1.我校综合考虑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各省(区、市)招生专业(见附件1),考生须据此填报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将参考各省(区、市)初审合格考生人数及生源质量于6月下旬公布。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申请表。
2.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登陆后请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4月26日00:00。
所有申请材料均通过报名平台网上提交,无须邮寄纸质材料,请确保上传的扫描件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我校组织专家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公布。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及录取。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比例及生源情况,分科类、专业制定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并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高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学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区、市)间进行适当调整。
3.录取要求: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区、市)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专业分配原则:依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分配专业;考生须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五、其他
1.考生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确保符合报名条件。中学须对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我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我校将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对于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监督举报电话:0531-88363366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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