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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优惠政策解读

2018-04-08 14:53|编辑: 张老师|阅读: 1279

摘要

天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分为A、B、C三个等级,综合考虑考生自身条件和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分别获得相应等级优惠政策。

2018年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对比2017和2018年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来看,并没有变化。具体如下:

优惠政策

天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分为A、B、C三个等级(详见下表),综合考虑考生自身条件和自主招生考核结果分别获得相应等级优惠政策:

  1、考核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位于前20名者、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要包括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达到A级优惠政策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录取;

  2、仅参加综合面试的成绩优异考生,经专家组一致认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达到B级或A级优惠政策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优惠分值,以公示为准;

  3、考核合格的其他考生达到C级优惠政策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录取;

优惠政策等级

高考成绩要求

A

A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所在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A2(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

B

B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高考所在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0分及以内;

B2(上海市):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及以上;

B3(浙江省):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及以上。

C

C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高考所在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15分)及以内;

C2(上海市):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及以上;

C3(浙江省):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声明:本文部分信息来源于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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