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嘉兴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最终确定502名考生入围。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名号排序)。考生可登陆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公示时间至2020年7月26日24:00止。校招生办联系电话:0573-83640000;校监察处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立即下载:嘉兴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表
志愿填报与录取温馨提示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我校今年安排2个专业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均可选报,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第二段分数线,否则无效。
(二)录取规则: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并满足选考科目规定要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第二段分数线、或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形成。
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注:考生填报志愿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将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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