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为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吃苦耐劳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生源省负责。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84人左右,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根据各省区入选考生情况、历年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其中新疆为汉语言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将于6月中旬前后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
注:
(1)各招生专业(类)全部为理工类计划,其中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浙江、山东、海南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在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省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招生专业名称或包含专业如有变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申请材料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请勿邮寄。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4月13-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根据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各项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详尽公示。
上传的报名材料有:
1.北京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原件。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上传件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申请表的版本号一致。往届生或就读中学发生变动的,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还需上传上年度高考成绩单。
2.身份证信息。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籍材料原件。须提供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材料,如:考生本人的户籍卡或户口簿首页(印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及经办人签章页)、户主页(户主常住人口登记卡页)、本人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以及父亲或母亲的上述材料等。
4.个人陈述(请下载附件1模板,完成后以WORD文档方式上传)。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申请表缺少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或中学公章,或个人陈述不符合附件1要求,或图片不清晰,均视为报名无效。不接受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报名材料。
专家评审全部为网上评审,请务必确保上传的所有材料清晰可辨。
四、审核程序
(一)对完成网上报名且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网上提交的材料中所体现的基本情况、报考意愿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成绩及表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审核。
(二)根据专家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考生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名单将于6月中旬前后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认定资格。考生可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结果。
(三)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将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入选考生应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要求考生须至少填报2个专业志愿并且服从专业调剂,若生源地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数量不足2个时,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二)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及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三)录取时设最低分数要求:
1.除内蒙古外的非高考改革省区,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专业统招同科类模拟投档测算线(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以下简称“模拟投档测算线”)下40分及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为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同)。其中,交通运输类专业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投档成绩不低于同科类模拟投档测算线下10分。
2.内蒙古地区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60分及以上,其中报考交通运输类专业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90分及以上。
3.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区,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6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其中交通运输类专业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在河北、辽宁、山东、浙江、重庆需不低于相应专业最终模拟测算线分数线下10分,在其他高考综合改革省区需不低于专业投档所在的院校专业组最终模拟测算线分数线下10分。
(四)对按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投档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结合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
(五)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六、监督机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接受举报、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考生和中学应如实报送或推荐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考和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空缺名额概不递补。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严禁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按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51688441
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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