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考生们可以查看简章。 自主选拔在线将在后续为大家带来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其他信息。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高水平游泳运动队成立于2011年,拥有一支高水平、敢拼搏、勇创新的教练团队,包括奥运冠军和亚洲纪录保持者。在全体教练的精心指导下,通过科学系统训练,北外高水平游泳队竞技水平在全国备受瞩目,队员曾获两次全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冠军、多次获得首都高校游泳冠军赛、锦标赛冠军,并代表中国参加了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及泛波罗的海大学生运动会等国际赛事。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上,北外高水平游泳队7人参赛,共获得13.45枚金牌、3.75枚银牌、1枚铜牌,成绩位居各高校之首并荣获学校体育工作最高奖“校长杯”。
学校为高水平游泳队学生制定了详细的培养计划与实施路径,近年来有十多名学生毕业后前往爱丁堡大学、伦敦大学学院(UCL)、纽约大学、墨尔本大学等世界名校深造或攻读本校研究生,其他毕业生则选择在企业、教育、媒体、金融等多领域工作,就业率达100%。高水平游泳队已经成为北外靓丽的名片,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相结合的优秀典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精神,结合北京外国语大学高水平游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并公布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游泳运动队招生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根据游泳队建设规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考生测试水平,2023年拟招收0-14人。
二、招生项目
大项:游泳。
小项:原则上每个小项招收0-1人,具体如下:
男子项目: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200米蝶泳、200米仰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
女子项目:200米仰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2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注:对于已达相应技术等级标准但未办理等级证书者,请提供相应赛事、比赛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参加高水平游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凡入学前报名参加过各类限制性赛事(如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16周岁以上国际性游泳比赛等)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招生程序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测试招生,需经过考生网上报名申请、资格审查、游泳专项测试(全国统测)、签约认定、文化课考试与录取等程序。凡选拔测试招生程序不完整的考生,我校不予签约认证与录取。
(一)报名申请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官方网址:https://joinus.bfsu.edu.cn/)—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在本简章中下载并填写附件:《北京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游泳高水平测试考生专业志愿及文化课考试签约批次意愿表》,同时将考生二代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获奖名次证书、比赛秩序册与成绩册(首页及本人页)、学籍证的原件等材料扫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北京外国语大学体育教研部邮箱:bwtyb@bfsu.edu.cn,不接受现场报名。《北京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最后一栏“所在单位意见”中填写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2.提交报名申请资料时间:2022年12月20日-30日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考生提供的材料与我校的报名条件及要求提供的材料不符,将无法获得考生资格合格认定,后果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三)游泳专项测试
1.测试方式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游泳统测,以统测所取得的我校设定游泳项目的成绩及我校设定的加分项作为认定依据。
2.测试要求
(1)每名考生在前述项目中自选一项作为参加全国统测的测试项目,我校将以全国统测成绩作为依据。
(2)考生参加全国统测项目必须与《北京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所报项目一致,且测试成绩必须达到该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3)严禁考生替、代考或服用违禁药品,违规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四)成绩排名
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全国统测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终成绩进行男女分别排名。排名方法如下:
1.纵向排名:同一项目按最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分数相同时将所测成绩秒数低者列前。如出现某一项目的第一名放弃签约,该项目的下一名递补为第一名,以此类推。
2.横向排名:各项目的第一名按照最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将以2021年全国学生运动会大学甲组该项目成绩为参照,名次高者排名列前。
3.占位:某一项目出现报名空档或考生测试成绩均未合格产生项目空位时,将根据我校建队需要,由各项目非第一名且成绩比较优秀的考生进行机动占位并参加横向排名。
4.加分事项:统测成绩达到以下成绩者可获得额外加分:
(1)2021年全国学生运动会大学甲组成绩第一名者,在总分上加1分。
(2)破全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甲组纪录者,在总分上加1分。
(3)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游泳运动员国家健将级标准者,在总分上加1分。
(4)测试成绩符合以上多项条款时,可累计加分。
(五) 签约原则
1.按照各项目横向排名由高至低顺序,依次与考生签订本科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0-3名)、本科二批次控制线的65%(0-4名)、本科二批次控制线(0-2名)。
2.针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较好的考生签订本科一批次控制线(0-5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国游泳统测成绩必须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2)在《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游泳高水平测试考生专业志愿及文化课考试签约批次意愿表》中必须标明该类志愿。
(3)考生需向我校提交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文化课水平相关说明材料。
3.注意事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4.签约公布: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平台上予以公示。
(六)文化课考试与录取
1.与我校签订本科二批次控制线的65%、本科二批次控制线、本科一批次控制线拟录取协议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于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投档的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填报志愿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填报。
2.与我校签订单独招生考试资格拟录取协议的考生,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报名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办学规定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此类考生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及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3.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为外交学、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报考外交学和新闻学专业的新高考省份考生请注意选考科目要求。)
4.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游泳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运动员转会、到俱乐部试训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游泳队的正常训练及比赛,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箱:bwtyb@bfsu.edu.cn
(二)咨询电话:
体育教研部010-88818936,010-88816667
本科招生办010-88816481,010-88816254
(三) 咨询时间:
2022年12月19日-30日上午9:00-11:30(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监督机制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接受投诉。有关单位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测试工作。
监督电话:010-88816259
七、附则
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简章将相应进行调整。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立即下载: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docx
立即下载: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docx
立即下载: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专业志愿及文化课考试签约批次意愿表.docx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 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限制报名资格
我校只招收业余注册运动员,以下两种情况均不能报考我校:
1. 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中心注册过的专业运动员。
2. 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学校参加过限制性比赛的运动员。限制性比赛包括: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16周岁以上国际性游泳比赛等赛事。
(四)原则上,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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