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及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是什么样的,为方便大家了解情况,自主选拔在线整理了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规则及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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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规则及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获得杭州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杭州师范大学,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杭州师范大学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的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3.杭州师范大学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4.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各专业校内投档基准线进行专业投档。
5.在录取时,当各专业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6.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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