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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04-20 11:20|编辑: 梁老师|阅读: 3556

摘要

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30日前。在此,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同步更新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供大家了解。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精神,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教育部、江苏省关于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2023年我校继续在江苏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且所有学生均通过综合评价模式录取。

一、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首选科目必须为物理,次选科目不限)。

二、报名时间

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4月30日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

温馨提示: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准确的掌握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等高考招生政策资讯,自主选拔在线特成立【2023强基综评交流群】,欢迎各位同学、老师、家长加入本群一起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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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群失败,可在企业微信联系人中 添加慕琴老师(微信号:15321584657)好友,备注:省市-高考年份-综评。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https://register.sustech.edu.cn/),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家长基本信息、中学经历、高中成绩、个人获奖信息(非必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由本人撰写的自述信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名,字数约800字。

2.高中成绩记录(需加盖公章),包括高一、高二年级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模拟考试成绩(校级以上模考、联考),写明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3.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四、选拔程序

(一)初评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3年5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我校将于2023年6月11日下午举行全国统一机试,江苏省机试考点设在南京,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机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能力测试(面试)

机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公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6月中下旬举行面试,江苏省面试考点设在南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优录政策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分别加15分、10分、5分计(百分制);

上述各项成绩加分后以满分100分为限(百分制)。

五、志愿确认

(一)所有通过南方科技大学初评审核的江苏考生须在5月31日前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初审结果和综合评价A类高校顺序。

(二)能力测试结束后,学校将完成能力测试的资格考生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高考出分后,完成能力测试的资格考生须登录南方科技大学报名系统(https://register.sustech.edu.cn/)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确认,确认后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确认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四)确认志愿后,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江苏省综合评价拟录取名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拟录取考生的投档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高考志愿的填报及录取。

六、录取办法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二)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数学成绩、理综(物理)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三)我校按物理学大类录取,学生入学不分专业,在大学一、二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社会需求再选择专业。

七、附则

(一)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取消弄虚作假者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复查,对查实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不举办也不与任何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任何以南方科技大学名义进行招生相关非法辅导、咨询、培训等活动的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我校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为:学费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向我校申请资助。

(五)本《公告》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

传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ech.edu.cn

招生网:https://zs.sustech.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USTech_zsb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邮编:518055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5-88010636

传真:0755-88010613

电子邮箱:xfjb@sustech.edu.cn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南方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由自主选拔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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