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5月5日—5月10日。齐鲁家长圈(微信公众号:sdgkjzq)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整理青岛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建议收藏本页。
青岛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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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70%+复试成绩(满分750分)*30%(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属于特殊类型招生,学生被录取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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