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0日。齐鲁家长圈(微信公众号:sdgkjzq)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整理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建议收藏本页。
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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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一)新闻学专业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3年普通类一段线。金融学、物理学、化学、生物技术专业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20分。其余专业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批填报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否则视为无效。
(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三)被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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