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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2023-04-21 16:03|编辑: 山丫老师|阅读: 787

摘要

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0日。齐鲁家长圈(微信公众号:sdgkjzq)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整理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建议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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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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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20分。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70%,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夏季高考总成绩。

3.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

4.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6.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由齐鲁家长圈(微信公众号:sdgkjzq)整理排版,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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