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学院2024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为方便大家了解招生政策,自主选拔在线浙江新高考团队整理了嘉兴南湖学院2024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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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学院2024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第十九条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专业志愿须为报考组别内的专业,跨组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且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2024年普通类一段线。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6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
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二十二条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按各组招生计划总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定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所报考组别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选考科目匹配的情况下,同一类别内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第二十三条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学校各组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组志愿填报数的85%以内。
第二十四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五条经“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其转专业视同普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至3月19日;
2.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2日至3月20日;
3.书面评审时间:2024年4月3日前完成;
4.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4月3日至4月8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20日;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周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素质测试地点:嘉兴南湖学院(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详见准考证或具体通知;
8.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2024年5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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