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隶属于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之一,以及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3所设有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高校之一、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之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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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计划招生120人,不限制应届、往届,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最终各省招生专业(类)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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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名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报名条件:
(1)符合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均须选考)”。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24点
【上传资料】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学生学籍证明、在读证明、户口本原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原件;
3.高中阶段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另考生不需要将专利、论文、软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4.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原件或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字数在1000字以内。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详尽公示。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选拔程序
1.报名成功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将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学业水平、学科特长及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表现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按规定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审核通过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得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不再组织其他考核。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格考生人数比例,分专业确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办法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需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按照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错误填写或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将不能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2.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批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类);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对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则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资助政策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郑重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学校将解困与育人相结合,建立健全涵盖“奖、贷、助、补、勤、减、偿”等多项措施的精准化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和引导型资助拓展。学校不仅关注学生当前困难,更关注学生长远发展,根据学生需求,从多维度对困难学生开展未来适应能力培训,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提升,构建从入口到出口完整有效的资助通道。
九、其他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2335
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xidian.edu.cn
2.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该工作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