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精神,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将于2024年组织“第十九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颁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秉承宋庆龄“缔造未来”教育理念,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贡献力量。
二、目的意义
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和探求欲,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厚植家国情怀,努力在青少年心中种下科学种子,为青少年搭建科学创新、国际交流的平台,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
三、竞赛内容
(一)作品类别
1.发明作品
以个人和小组(2-3人)合作的形式参赛,作品申报不限主题,从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入手,制作形成一件完整的发明实物作品。作品应具有创新性,即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在问题、方法、工艺等方面做出创新;作品应具有完整性,即包括发现实际问题、分析并提出思路、构建装置并解决问题的完整过程;作品应具有实用性,即最终作品应能实际解决所提出的问题。重点考察作者从生活中发现问题,并以个人或小组协作的方式,通过创新创造和动手实践从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人工智能(编程)作品
以个人和小组( 2-3人)合作的形式参赛,作品申报不限主题,以开源硬件和软件结合的形式或纯软件形式提交作品,作品应具备创新性、智能性、可行性和艺术性。初中、高中(含中专、职高)学段,重点考察作者在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中对于人工智能学科的基本算法原理、数据处理逻辑和解决问题方法的理解;小学学段强调对于人工智能方向技术和应用的实际体验,重点考察作者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和解决问题方法的理解。
3.创意作品
以个人和小组(2-3人)合作的形式参赛。以“科技助力美丽中国”为主题,围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方面,运用科技方式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形成具有创新性和原理可行性的设计方案或设计模型。重点考察作者从生活中发现问题并运用科技创新思维开展设计从而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方案或设计模型应具备创新性和原理可行性。
4.科技绘画作品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海洋强国重大战略任务,在青少年群体中推动普及海洋知识、提升海洋意识,以“海洋保护”为主题开展科技绘画作品创作。以个人形式参赛,通过线下手绘或线上数字艺术创作的形式,进行原创绘画或数字化场景创建,考察作者的想象力、艺术创作能力、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从艺术创作的角度表达“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和目标。
(二)奖项设置
1.发明作品、人工智能(编程)作品设金奖、银奖、铜奖,均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职高)三个学段分别进行评比。
2.创意作品奖和科技绘画作品奖,均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职高)三个学段分别进行评比。
3.本届评奖活动根据各组织机构作品选送情况和组织工作质量,设置优秀组织机构奖、优秀辅导教师奖、科学普及创新校奖。
4.地区选拔须严格按照本届评奖活动的奖项设置为原则,未经许可不得以发明奖名义开展地区其他赛事的选拔与宣传。
四、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一)参赛资格
1.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初中及高中(含中专、职高)在校学生均可参赛。
2.发明作品、人工智能(编程)作品、创意作品和科技绘画作品创作完成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以后。每位参赛学生限在四项作品类别中选择一项参赛、报送一件作品,多报无效。
3.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学生认知能力,具有原创性。不得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参赛,如有违反,经主办方核实后将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4.不接受食品、医药类项目以及科学研究论文类作品参赛。
5.不接受未经各组织机构审核认证的个人作品参赛。
6.曾参加和获得过本赛事奖项的作品不得再次参赛,在原作基础上进行较强的创新及改进的作品除外。
(二)作品申报
1.各组织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参赛选手登录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提交作品(科技绘画作品除外),具体申报说明和注意事项由各组织机构另行通知。
2.各组织机构申报数量如下:
(1)发明作品
最多可推荐120件,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职高)三个学段各40件。
(2)人工智能(编程)作品
最多可推荐60件,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职高)三个学段各20件。
(3)创意作品
最多可推荐40件,小学15件、初中15件、高中(含中专、职高)10件。
(4)科技绘画作品
线下手绘形式的最多可推荐20件,小学学段8件、初中学段8件、高中(含中专、职高)学段4件;
线上数字艺术创作形式的最多可推荐10件,小学学段2件、初中学段4件、高中(含中专、职高)学段4件。
(5)各组织机构可推荐1名优秀辅导教师。
(6)各组织机构可推荐1所科学普及创新校。
(7)各组织机构可自荐申报优秀组织机构。
五、时间安排
(一)各组织机构选拔推荐:2024年2月至3月
(二)奖项申报和形式审核:2024年3月至4月
(三)组织全国初评:2024年5月
(四)入围获奖名单公示:2024年6月
(五)发布终评活动通知:2024年7月
(六)组织终评和颁奖活动:2024年8月
六、相关要求
(一)各组织机构要高度重视,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参赛作品的推荐工作,对参赛作品和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组织机构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或其他方式做好赛事组织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夏令营等,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等。
七、其他事项
各组织机构在组织参赛时须与参赛学生(团队)履行手续,明确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参赛学生(团队)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介绍、作者简介、作者肖像等)、参赛作品和参赛学生(团队)在参赛期间的影像资料用于与发明奖相关活动的宣传、展览、信息网络传播,以及使用上述材料和作品用于改编、汇编或在其他公益科普活动中使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