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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推免研究生 (含直接攻博)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华东师范大学 2025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工作办法》,经济与管理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 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 ,学 院招生专业及层次类别:
学术型硕士: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 管理、信息资源管理;
直博生:金融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信息资源管理; 专业型硕士:金融、国际商务、会计、图书情报。
具体推免接收细则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 学习成绩优异,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能力等;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报名
1. 符 合 上 述 报 名条 件 及 要 求 者 可 登 录 我 校 研 究 生 报 考服 务 系 统 (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5)预报名,详见《华东师范大学 2025 年推荐免试招收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公告》。
2.参加我院金融专硕 2024 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并获优秀营员者,请 与我院联系确定是否需要通过系统预报名。
三、复试
1. 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接收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 审核申请材料、加强综合考核,并根据各学科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复试比例确定 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
2. 复试形式及相关要求
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普陀校区(中山北路 3663 号)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并随时关注预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 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 容等有关情况。
3. 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复试总成绩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低于60 分为复试不合格。其中:
1 学术型硕士、直博生:综合能力考核占 70% ,外语能力考核占 30%。
复试过程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型硕士:
1)金融、国际商务:综合能力考核占 80% ,外语能力考核占 20%。
复试过程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会计、图书情报:综合能力考核占 80% ,外语能力考核占 10% ,思想政 治素质和品德考试 10%。
复试过程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在 9 月 28 日前完成,具体日程安排,请考生留意邮件和电话通知。
四、拟录取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 排序拟录取。
1. 收到我院通知后,同意接受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无论是否预报名,是否 参加过夏令营等)均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手续参考 流程如下:推免生填报志愿→ 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 考生系统回复确认→ 招生 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 考生回复确认(以系统实际设置、院系具体要求为准)。
2. 同意接受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通知后 不得更改。
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我院志愿,或者未在我院规定时 间内至该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我院拟录取资格,我院将依 次递补拟录取。
五、其他说明
1. 同意接受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正式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我校 2025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待公布)、研读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待公 布),确定录取学科、院系,培养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政策等。
2.推免生务必保证提交各类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我院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3.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 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院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拟录取为直接攻博的推免生,请于 2024 年 10 月下旬-11 月初关注我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博士招生”版块的相关报名通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 项。
5. 请 拟 录 取 的 推 免 生 密 切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s://yjszs.ecnu.edu.cn)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华东师大研招” ),以便及 时获知招生录取进程等信息。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本工作有异议或申诉,可向我院提出, 电话:021-62232318 ,邮箱: wywu@admin.ecnu.edu.cn。
七、联系方式
学术型硕士(含直博生):
电话:021-62231525 / 62233305
邮箱:yjmou@fem.ecnu.edu.cn / ryang@bs.ecnu.edu.cn
专业型硕士:
电话:021-62231353
邮箱:wyzhu@admin.ecnu.edu.cn
本细则如与上级、上位文件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上位文件为准;如上级 文件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备注:为吸纳更多优秀生源,推免预报名系统关闭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 14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