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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学校代码:10698)是我国最早兴办、享誉海 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学校研究生教育涵盖理、工、医、经、管、 文、法、哲、教、艺、交叉等 11 个学科门类,现有 35 个学院(部、 中心)在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四个校区开展 研究生培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 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和维护招生选拔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陕 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学科、专业
拟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00 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 试生 3350 名。拟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1100 名。
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分为全国统考招生目录 (全日制、非全日制)和推荐免试招生目录。考生可登录学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 ”) 查看各学院(部、中心)拟招生学科专业、考试科目及基本计划。
全日制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强军计划专项除外);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 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 年入学前)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1)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 期刊上发表文章;(2)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 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4 .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 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 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2 .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 员。
(四)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 为非法学专业。
(五)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为 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 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 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 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
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八)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1051)硕士 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西医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 位,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 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攻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 业代码 1052)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毕业 并获得学士学位,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 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九)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供(中国)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报考学院(部、中心)或学科专业规定的其他学业条 件,详见各学院招生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
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28 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考生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西安交通大学 (10698)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要求报名。考 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 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 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 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 或加分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 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须在网上报名 期间向学校研招办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士 兵或士官身份)进行核验。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确认前将所需报考材料(详见报考条 件)提交学校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网上确认,否则网上 确认无效。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单独考试、美术与书法(135600) 和设计(135700)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报考点(代码:6111);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
残疾考生如需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 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研招办沟通 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 网报信息误填、 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的时间、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和报考点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考点(代码:6111)网上确认公告也可在学校研招 网查询。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确认网 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 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未按要 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考前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 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 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和复试。
四、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
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学校自命题科目,全国统一 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 数学(二)、数学(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 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 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其 他考试科目为学校自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由 教育部统一发布。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学校研招网 统一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仅供参考,最终以试题实际内容为准。
五、复试
复试时间:2025 年 3 月 中旬。
1 .复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部、 中心)负责具 体实施。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含各类专项)、复试工 作方案和各学院(部、中心)复试细则及安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统一发布。
2 .考生须于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 试。
3 . 同等学力人员(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 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 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 行,考试科目及安排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有关部门审核结果 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 高项加分。
六、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部、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 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 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
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 取资格。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 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 口,不享受奖助金,收费 按协议执行。
七、体检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 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八、学费标准
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标准执行,详 见学校信息公开网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九、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 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 件。
十、学习校区确定与住宿安排
学校根据科研平台建设、教学计划安排和住宿资源情况,在 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统筹确定研究生新生学 习校区并做好相应住宿安排,在校住宿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学年。 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上级文件及住宿条件确定(入住符合条件的 创新港校区学生公寓,拟按照每生每学年 2400 元收取住宿费), 具体以当年度学校财务处公布的住宿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 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 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 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部、中心)提起申 诉,学院(部、中心)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 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zb_jd@xjtu.edu.cn。
十三、其他说明
1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办法,学校在招生目录及“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 ”上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
为基本计划,以及拟接收推荐免试计划。学校在复试阶段根据教 育部下达计划、各学院(部、中心)推荐免试接收(为本年度实 际接收情况)、报考生源及激励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等情况调整 各院招生人数。
2 .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申请 我校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 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须按学校推免章程的规定登录“全国推荐 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 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整个接收流程,未按学校章程申 请的视为放弃我校申请资格。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 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3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 2-3 学年,非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 2-5 学年。
4 .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 《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 〔2017〕93 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 硕博贯通模式(包括“ 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 ”项目、协同培 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 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 中心)咨询。
5 .我校在部分学科或领域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计划、单独考试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方向可在招生目录查看, 招生政策以有关文件为准;现役军人报考须同时符合军队相关部 门报考要求。
6 .考生如存在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 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 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7.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届试题。
8 .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及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网上报名 及确认、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 .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 调整。
10 .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及联系方式
1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 .各学院(部、 中心)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 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