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5年指标到校政策已经出来了,今年的变化较大,例如成都二中也会分配市指标,符合条件的高中可以提高指标比例,民办校内直升范围扩大,民办教育集团内可以跨校直升,接下来自主选拔在线团队为大家带来四川省2025年指标到校政策解读,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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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级指标
市级指标分配范围面向全市,与去年相同,“5+2”区域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其余区域分配到区(市)县,再由区(市)县分配到初中。去年市指标分配高中为四七九的3校7区,名额为各校“5+2”区域统招计划的50%减去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和艺体指标。据媒体消息,今年将增加成都二中,变为二四七九的4校8区,因此今年市级指标数量预计会增加。2024年市级指标总额为1182名,期待今年会有所增加。
去年分配数量上,“5+2”区域最多,单个初中最多分到18名,40所初中分到10名及以上;其次是龙泉、温江、双流等6个区域,单个区域分到20名左右;再次是都江堰、大邑、邛崃等10个区域,各分到7个市指标(四七九各1个)。部分民办学校也分配有市级指标,如锦江师一、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西川中学、西川实验、成外美年,这些学校共同点是没有高中部,今年可以集团内跨校直升后个别学校是否有变化是关注点之一。
申请市级指标要同时满足三点要求,即不择校、有实际就读初中3年学籍(转学2年)、户籍在本招生区域。申请到市级指标的同学,要参加中考,只要中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普高线就可以被录取。去年要达到重高线才行,取消重高线把市级指标的录取门槛也降低了,今年申请到的同学应该都能被录取。
二、区内指标
区内指标是各区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去年在第二批次招生的非省级示范性高中,拿出统招生计划的50%向本区内的初中学校分配。例如今年招收第一届高中的石室锦官、墨池书院、石室联中、树德实验应该都会有区内指标,虽然他们都还没评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去年“5+2”区除了成都十一中、天府五中,其他普高都在第二批次招生,“5+2”区绝大多数公办高中都有区内指标。
个别民办高中也设了区内指标,例如成华嘉祥高中、金牛实外高中、高新成外高中,这些高中有个共同特征是没有校内直升,今年民办集团内可以跨校直升,这些高中区内指标是否有变化也是关注的点之一。2025年区内指标总数肯定会增加,新开学校就会有新指标投入。大原则仍然是按照50%比例设置指标,有三类学校例外。
一是县市新城的优质县中区域指标数可按要求适度增加(可达55%以上),这点突破了50%的上限,对县中发展十分有利,未来会不会推广到其他高中可以关注。二是招生计划(不含项目班计划)达到12个班,上一年度第二批次未录取满额的高中,例如华阳中学(香山校区),区内指标比例最高可以调到55%,等于是区内指标名额会增加。三是上一年度第二批次未录取满额的高完中可以申请将区内指标总额最多40%定向分配到本校初中,例如新航中学(西藏中学)、三十六中,等于是增加了指标区内给配给本校的名额,对这类学校的考生有利。
申请区内指标也要同时满足三点要求:不择校、有实际就读初中3年学籍(转学2年)、户籍在本招生区域。分配时会参考初中多次考试成绩,不同区比例略有不同。申请到区指标的同学,不用参加中考,按照申请的班型在第一批次直接录取。
三、校内指标
校内指标就是高完中的高中部面向本校初中部所分配的指标(俗称校内直升),主要是民办高完中,去年像十一中、天府五中这样在第三批次招生的公办高中也有校内指标。今年校内指标最大的变化是在民办学校,去年只有一贯制学校才有校内指标,例如龙泉师一、实外新都五龙山、成外、实外,2025年新增了两类民办也可以有校内指标。
一是因分类登记造成初中和高中分离的民办学校,二是同一举办者在同一宗土地举办的初中和高中分离的民办学校,例如西川汇锦都学校、锦江嘉祥、实外西区,今年这类学校初中部也可以直升高中部。往年想要直升的同学虽然最终可以就读本校高中部,但升学路径要参加中考,这样调整之后可以通过校内直升途径就读本校高中部,省去了中考环节,实质上变化不大,只是更加省事。
校内指标的另一个变化,提出了明确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一是学籍在本校,二是学生选择的升学区域为其就读初中学校所在招生区域。这两点对2025、2026、2027年初升高的同学影响不大,想要直升的同学应该
四、民办集团内跨校指标
今年民办学校指标另一个变化,是新增了集团内跨校指标生。申请民办集团内跨校指标生也是对标公办学校申请指标要求,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简单来说:一是小升初没有择校,二是有实际就读初中3年学籍(转学2年),三是升学区域为就读初中所在的招生区域。
接申请到集团跨校校指标的同学,不用参加中考,按照申请的班型在第一批次直接录取。
以上4种类型的指标,就是2025年的公办、民办学校初三毕业生可以选择的指标种类,三年后各类指标都取消了择校生申请资格,考生家长要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升学方式,还是那句话: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原文通知如下:
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一、工作要求
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管理的通知》《成都市义务教育考试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综合考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其中体育方面,应将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大课间的表现以及中考体考成绩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不得推荐。
二、市级统分指标生
(一)名额分配。
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范围为全市,其中“5+2”区域由成都市教育局按规定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余区(市)县由成都市教育局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将名额分配到区(市)县,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
(二)成绩要求。
市级统分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中考升学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不低于“5+2”区域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方可录取。
三、公办普通高中区域指标生
(一)招生资格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具有招收区域指标生资格: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2.2024年已纳入第二批次招生的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招生名额
1.区域指标的名额按各学校在本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50%确定。其中县市新城的优质县中区域指标数可按要求适度增加(可达55%以上)。
2.符合条件的学校〔招生计划(不含项目班计划)达到12个班,上一年度第二批次未录取满额〕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区域指标比例可适度提高(不超过55%)。
3.符合条件的学校(上一年度第二批次未录取满额)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将区域指标名额单列一部分(不突破本校区域指标总名额的40%)定向分配到本校初中。
(三)成绩要求
区域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中“11+2”区域的区域指标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学业水平考试由初中毕业学校自行命题,其余区(市)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民办普通高中指标生
(一)校内指标生
1.学校申请条件及流程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学校可申请招收民办校内指标生:
(1)原有享受校内指标生政策的民办高完中(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因分类登记造成初中和高中分离的民办学校;
(3)同一举办者在同一宗土地举办的初中和高中分离的民办学校。
符合条件的学校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市教育局批准后,可招收民办校内指标生。
2.学生申请条件
民办校内指标生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学籍在本校;二是学生选择的升学区域为其就读初中学校所在招生区域。
从2028年(即2025年入学的初一新生)起,民办校内指标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二是实际就读初中学校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转学的,须在学籍转入的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2年及以上。三是学生选择的升学区域为其就读初中学校所在的招生区域。
3.指标的确定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
民办校内指标的名额由学校在提交书面申请时注明,并在申报计划时一并上报,空余名额收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场上使用。
(二)区域指标生
1.学校申请条件及流程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民办普高学校可申请招收区域指标生: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2)2024年已纳入第二批次招生的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3)成都市教育局认定的具有示范性的民办普通高中。
符合条件的学校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市教育局批准后,面向本区域内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投放区域指标。
2.学生申请条件
民办普高学校招收的区域指标生与公办普高学校区域指标到校生条件一致,即:一是户籍在本招生区域。二是实际就读初中学校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转学的,须在学籍转入的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2年及以上。三是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3.指标的确定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
民办普高学校招收的区域指标名额由学校在提交书面申请时注明,并在申报计划时一并上报,空余名额是否在区域内调剂使用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如不调剂、或调剂后仍未完成的名额收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场上使用。
(三)集团内跨校指标生
1.学校申请条件及流程
同一举办者举办的民办普高学校可向民办教育集团提出申请,由民办教育集团统筹协调,分别报高中学段、初中学段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成都市域内集团其他民办初中学校招收集团内跨校指标生。
2.学生申请条件
民办集团内跨校指标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二是实际就读初中学校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转学的,须在学籍转入的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2年及以上。三是学生选择的升学区域为其就读初中学校所在的招生区域。
3.指标的确定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
民办教育集团负责统筹协调集团内享受跨校指标生政策的学校及名额,报高中学段、初中学段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确定。原则上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全部执行完毕的民办普高学校在满足原有场上招生计划不减、校内指标生比例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可自主确定跨校指标生名额。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民办普高学校,根据计划剩余情况,按照总量适度控制的原则,确定每校可接收的跨校指标生数量。
民办集团内跨校指标生名额由初中学校所在区(市)县组织初中学校执行。若本校(即投放出名额的高中学校所在校区,下同)初中部未享受市级统分指标或区域指标,可申请将投放到集团内其他初中学校的跨校指标生未完成名额调剂回本校招收民办校内指标,调剂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场统一录取;若本校初中部已使用市级统分指标或区域指标,跨校指标生未完成计划不得调剂使用,全部收回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场统一录取。
(四)其他
民办学校各类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校内指标生、集团内跨校指标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学业水平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民办区域指标生按属地公办区域指标生政策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坚持自愿原则。
各区(市)县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区指标到校生的具体工作办法,上报成都市教育局核定备案后执行。各学校(含公办、民办,下同)要根据各区(市)县的要求科学制定本校指标到校生产生办法,并上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指标到校生的选送应该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限制学生选择或不选某类学校的指标,确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严格实行公示。
各区(市)县、学校必须严格按《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指标到校生的分配名额、操作办法、推荐过程、推荐结果等的公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域所有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名额及工作办法,将公示结果(链接)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指导、督促各初中学校做好分配名额、操作办法、资格审查、推荐过程及结果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按时开展工作。
各区(市)县、学校要按照统一时间、要求及程序开展工作,要按照要求制定指标到校生推选工作方案,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启动。所有学校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均不得早于5月6日。
(四)规范申报流程。
全市各类指标到校生均应按规定网上申报,初中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审核。高中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指标到校生一律无效。
(五)统一平台录取。
“11+2”区域高中学校招收的各类指标到校生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场第一批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其余区(市)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统一的平台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