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在近几年开始热起来,但浙江很多考生和家长对此依然是一知半解,不太明白中外合作办学到底是怎样的构成。今天自主选拔在线浙江新高考团队整理了以下内容,一起来看!
浙江考生参考!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主体主要分为两类: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学)是一般由中外两国教育机构共同办学,是中外合办的一个机构。
根据办学机构属性,又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例如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例如上海交通大学交大密西根联合学院、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等)。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中外合作的办学项目,一般指在中国的大学中就某一专业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包括研究生教育合作项目、本科教育合作项目等不同层次中外合作的办学项目。
例如北京大学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集美大学与美国库克学院合作举办的工商管理、国际会计专业。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一般情况下也归为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评估和管理一般由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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