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4)7号)精神,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28号)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我市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接下来跟随自主选拔在线团队一起来看具体的分数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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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忻州市中考分数线及招生录取政策
一、录取原则
1.忻州市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阳光招生”“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学校资格公开,录取办法和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主动接受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中考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2.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中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sxkszx.cn:8443/)、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山西省忻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中考的相关信息,实现考生网上报名、考试成绩查询、自主填报志愿、网上进行录取、查询录取结果等,提升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3.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班、职业高中)的分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审定的招生计划下达。
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的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忻州市2024年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录取;未经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上统一录取、备案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新生学籍的转接。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考生。
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实行按考生报考志愿、分数网上统一录取对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未经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备案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职业高中学校新生学籍的注册。
4.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技工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二、志愿填报
所有报名参加忻州市2024年中考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中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sxkszx.cn:8443/)分别自主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职业高中学校和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1.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职业高中学校志愿
7月14日8:00至7月16日18:00
2.填报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志愿
7月14日8:00至7月16日18:00
8月2日8:00至8月4日18:00
9月22日8:00至9月22日18:00
(二)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忻州市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及《忻州市2024年中考志填报指南》,了解今年的中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方法。
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学校编码、办学性质、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和学校地址等。考生要结合中考成绩、就学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就读的学校,并确定学校编码进行填报。同一所学校招生计划的种类不同,学校编码也不同(例如:忻州实验中学特长班编码为090041,普通高中班编码为090005),所需填入的志愿栏也不同,考生和家长要特别注意。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还须注意招生学校的专业、身体条件限制、男女比例等一些特殊要求,以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中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sxkszx.cn:8443/),输入报名号、登录密码进入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点击“志愿填报”。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职业高中学校志愿的考生选择“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志愿填报”模块,进入填报志愿页面开始填报志愿。填报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志愿的考生选择“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模块,进入填报志愿页面开始填报志愿。
3.登录填报志愿系统后,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试点班)、职业高中学校的志愿必须在60分钟内填写完成并保存提交完毕,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系统将自动退出,考生需再次登录填写志愿表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志愿必须在20分钟内完成填写并保存提交,超时系统将自动退出当前登录。
(三)填报志愿要求
考生须在公布的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试点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查看和修改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将不能更改,录取以考生网报的志愿信息为准。考生和家长必须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不向外泄漏,以防别人篡改信息。
(四)志愿栏的设置
1.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志愿分三类
第一类为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班志愿,设三个志愿栏,考生可按所测试专业填报对应招收该专业学生的学校。
例如:参加过书法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同时按意愿顺序填报忻州实验中学、忻州十中、忻州创奇高中。参加过音乐(声乐)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同时按意愿顺序填报忻州十中、忻州实验中学。
第二类为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设三个志愿栏,考生可填报已参加过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学校,不能跨县、跨校填报未参加专业测试的学校。
第三类为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志愿,设八个志愿栏,全部为平行志愿。
2.职业高中学校志愿设三个志愿栏,全部为平行志愿,不设专业分类。
3.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设十个志愿栏。一至六栏为五年制高职平行志愿,七至九栏为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平行志愿,第十栏为技工院校志愿。
平行志愿的优点是有利于降低考生志愿选择的难度,减轻考生志愿选择的风险,有利于保护相对高分考生的利益,提高考生按志愿录取的满意度。
(五)填报志愿指导工作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使考生了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方法。
2.登录密码关系到考生报名、成绩、志愿和录取信息的安全,考生要做好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密。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如遗忘密码,可在系统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按钮,按操作提示通过输入首次登录系统时绑定的手机号并获取手机验证码后即可快速完成密码重置。如无法通过手机短信重重置密码,则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重置密码。
3.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量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填,不得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如有违反,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有关责任人。
4.考生及家长应慎重填报志愿,维护志愿的严肃性。填报的志愿之间要有一定梯度,不要填报不愿意就读或没有能力就读的学校,也不要填报自身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学校:填报志愿系统一经关闭,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一经录取,将不能退档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或职业高中学校录取。
三、录取办法
1.忻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00分。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分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考生志愿,按照“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统一进行网上录取。
投档流程:将所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比较单科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法,最终确定考生位次。按照考生位次,由计算机对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志愿顺序依次逐个进行检索,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学校有缺额计划时,即将该考生投档到该学校。
考生甲分数高于考生乙,计算机先检索考生甲的所有志愿,检索完毕,再检索考生乙的志愿。
对于学校B,考生甲比考生乙优先被计算机检索,因为考生甲的分数高于考生乙,与两人填报志愿时学校B的志愿位次无关。
对于考生甲,先检索A学校,再检索B学校,最后检索学校。
2.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的分配到校,由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指标分配方案和录取办法,向社会公示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依据指标分配方案和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享受指标到校计划的考生,必须满足“具有本校学籍且在本校连续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基本条件。忻州一中、忻州十中指标到校计划的执行方法为:指标到校计划最低可在统招线下降低45分录取:未能完成的到校指标计划在市直学校、区属学校内进行二次统筹录取,统筹计划仅限于在忻府区报名的考生。
3.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班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特长生第二批录取。参加过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必须按照所测试专业、所测试学校填报特长班(生)录取志愿。未填报特长班(生)志愿或填报信息错误的考生,视为放弃特长班(生)录取。填报了特长班(生)志愿并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下一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的录取;如未被录取,将继续参加下一阶段的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关要求后,根据报考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排名、结合志愿填报顺序择优进行录取。如考生的填报志愿、专业成绩排名相同时,根据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各学校完不成的特长生计划转为学校统招计划。
4.综合高中试点班招生计划实行单列,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学校编码在第三类志愿栏与普通高中学校同步进行志愿填报,按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要求进行录取。试点班新生入学后全部注册为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学籍,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学习期满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5.中考政策性照顾加分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照顾加分的,按最高一项计算。
6.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在7月29日前完成被录取学生的报到工作。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7.7月31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对被录取学生报到的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未报到学生的信息和学校的缺额计划上报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中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发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征集志愿公告,按照各校缺额计划,依据考生补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未被录取的考生请关注相关信息,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班)录取或录取未报到的考生不能填报补录志愿,不能参加补录。
8.职业高中学校不设录取最低控制线,实行按考生报考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统计网报志愿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录取的考生信息发给学校,学校及时安排已录取考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职业高中学校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可以自主组织生源。招生工作结束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办理备案手续。
9.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招生录取及入学备案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