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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概念
概念是事物的特有属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概念一般是用有实在意义的词或者词组来表达。使用概念要明确,是正确思考问题、准确表达思想的必要条件。
2.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含义叫做概念的内涵,它表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每一个概念又都有它的适用范围,叫做概念的外延。内涵越多,外延就越小;内涵越少,外延就越大。如"三角形"是"三条线段首尾相结而形成的多边形",这是"三角形"的内涵,外延要包括所有的三角形。而"直角三角形",是指"三条线段首尾相结而形成的有一个直角的三角形",增加内涵,外延就只缩小到只有直角的三角形才叫"直角三角形"。、
3.概念和词语的关系
一个概念可以由多个词语表示。如“父亲”“老子”“爹”“爸爸”“家严”“阿大”都可以表达一个概念,一个词语也可以表示多个概念。“先生”可以表示“老师”,也可以表示"医生”。
4.概念与概念的关系
全同关系:两个概念内涵不一样,外延却一样,两个概念就呈现全同关系。如"北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包含关系:两个相关的概念,一个外延大,是大概念;一个外延小,是小概念,大概念包含了小概念的全部外延,这种关系就是包含关系。如”水果"和"苹果"。
交叉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有一部分重合。如“青年工人"是"青年人"和"工人"交叉的结果。
反对关系:在同一个大概念下面的两个小概念,如果两个小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大概念的外延,如"白菜"和"萝卜"。
矛盾关系:在同一个大概念下面的两个小概念,如果两个小概念的外延之和等于大概念的外延,那么,这两个概念之间就有矛盾关系。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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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断
1.简单的判断
判断是对事物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简单判断是只包含一个主词、系词和宾词的判断。这种判断直接对事物作肯定或否定,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因此又把它叫做直言判断。
例: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
判断的几种类型:
全称肯定判断
例:所有的天体都在运动
全称否定判断
例:所有的鲸都不是鱼
特称肯定判断
例:有的动物有尾巴
特称否定判断
例:有的动物没有尾巴
单称肯定判断
例: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单称否定判断
例:岳飞不是现代人
2.复合判断
(1)假言判断
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之间的条件联系的复合判断。在汉语中,假言判断通常是用假设复句或者条件复句来表达的。
例①:如果学习不努力,就不能取得好成绩。(充分条件和结果)
例②:只有生产发展了,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必要条件和结果)
所谓充分条件,是指这样一种条件:有了这个条件,就必然有某种结果,但是没有这个条件时,未必就没有某种结果。在汉语中,充分条件和结果的关系常常用“如果……那么……”、“假如……就……”等来表示。(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公式:有之则必然,无之未必不然)
所谓必要条件,是指这样一种条件:没有这个条件,就必然没有某种结果,但是有了这个条件时,却不一定就有某种结果。在汉语中,必要条件和结果的关系常常用“只有……才……”、没有……就没有……“、”不……不……“、除非……才……”等来表示。(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公式:无之必不然,有之未必然)
(2)选言判断
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当人们对某个事物做出正确判断时,就要估计到这个事物有几种可能的情况,或是这样,或是那样。选言判断就是反映事物有多种可能性的判断。这种汉语中,选言判断是用选择复句来表达的。
例①:一个革命的政党,不是实行正确的政策,就是实行错误我政策。(不相容互相排斥的可能性)
例②:地主剥削的方式,主要地是收取地租,此外或兼放债,或兼雇工,或兼营工商业。(相容不互相排斥的可能性)
三、推理
推理就是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过程。正确的推理可以使我们从已经有的知识退出新的知识,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1.三段论
所谓三段论,简单来说,这是一种以“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为结构的逻辑推理方式,其基本逻辑是:如果A类对象全部都是a,那么,它的部分也必然是a;如果A类对象全部都不是a,那么,它的部分也必然不是a。
如:①凡绿色植物都含有叶绿素;
②菠菜是绿色植物;
③所以,菠菜含有叶绿素。
三段论是由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组成的。这个推理有三个简单判断,①②是前提,③是结论,这三个判断的主词和宾词只有三个不同的概念,即“绿色植物”“含有叶绿色”“菠菜”。
在两个前提中,“绿色植物”这个概念出现过两次,它是由前提推出结论的媒介,叫做“中词”,结论中的主词“菠菜”和宾词“含有叶绿素”在前提里并没有发生直接的关系,只是通过中词“绿色植物”从发生关系的。
原则一:四项必然错误。
一个三段论中,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有四个,就一定错了。如:人已经存在几百万年了;而你没有存在几百万年;所以你不是人。
这个三段论中,看上去有三个概念“人,几百万年,你”,但因为前后两个“人”违反了“同一律”,是不同的,所以其实一共出现了四个概念“人类,几百万年,你,人体”。
原则二:中项两不周延。
中项,就是在三段论中用来联系大前提和小前提的项。如:“所有人都是要死的,苏格拉底是人”,这里的“人”就是中项。
那什么叫周延?“所有中国人”指全部,是周延的概念;“一部分中国人”,是不周延的概念。
如:一部分中国人很有钱,北京人是一部分中国人,所以北京人很有钱。
在这个三段论里面,“一部分中国人”是联系大前提、小前提的中项,但是不周延,所以犯了“中项两不周延”的逻辑错误。
原则三:大项扩大,小项扩大。
如:“玉米是高产农作物,玉米是杂粮,所以杂粮是高产农作物。”
这句话的小前提其实是:玉米是“一种”杂粮。结论其实是:“所有”杂粮是高产农作物。小前提是“一种”,结论是“所有”,就是“小项扩大”。
再如:“军人需要锻炼身体,我不是军人,所以我不需要锻炼身体。”
这句话的大前提其实是:军人是“部分”需要锻炼身体的人。结论其实是:我不在“全体”需要锻炼身体的人之中。大前提是“部分”,结论是“全体”,就是“大项扩大”。
原则四:两前否,结不定。
如:“日本不是大陆国家,日本不是热带国家,所以,……”
大前提、小前提都是否定句,无法推出出必然的结论。
原则五:一前否,结必否。
如:“人非草木,律师是人,所以,律师非草木。”
再如:“蛇是没有脚的,此动物不是没有脚的,所以,此动物不是蛇。”
这两句话是对的。或者大前提,或者小前提是否定句,并且只有一个是否定的,所以结论一定为否定句形式。
2.假言推理
以假言判断作前提的演绎推理,就叫假言推理。假言判断分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因此,假言推理也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如:
①如果光对它照射的物体产生压力,那么就可以断定光具有质量;
②物理学家用实验证明光对它照射的物体产生压力;
③所以,可以断定光具有质量。
这个假言推理的前提①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其中一个判断“光对它照射的物体产生压力”叫前件,后一个判断“光具有质量”叫后件,前件是后件的充分条件,后件表示在充分条件下产生的结果。在这个推理过程中,前提②承认①里前提“光对它照射的物体产生压力”,结论③则承认①的后件“光具有质量”。这样的推理就是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里,如果前件成立,后件也一定成立,因此上面的推理形式是正确的。
再如:
①如果一个图形是正方形,那么它是四边相等的;
②这个图形四边不相等;
③所以,它不是正方形。
这个假言推理的前提①也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我们知道,如果这个判断的后件“它是四边相等的”不成立,前件“一个图形是正方形”一定也不成立。这个推理的前提②否认了①的后件,所以结论③就可以否认①的前件。这个推理形式也是正确的。
上面两个例子告诉我们,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中,承认前件就要承认后件,否认后件,就要否认前件。
下面两组例子和上面的有不同,它们是以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为前提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示例1:
①要肥料充足,菜才长得好;
②这块地的菜长得好;
③所以,这块地的肥料充足。
示例2:
①育种时,只有达到一定的温度,种子才能发芽;
②这次育种没有达到一定温度;
③所以,种子没有发芽。
“要肥料充足,菜才长得好”和“育种时,只有达到一定的温度,种子才能发芽”都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其中,前件是后件的必要条件,后件是前件的充分条件。因此,承认后件“菜才长得好”就要承认前件“肥料充足”;否认了前件,如“育种没有达到一定温度”,就要否认后件,得出“种子没有发芽”的结论。这两组推理都是正确的,它告诉我们,在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中,承认后件;就要承认前件,否认前件,就压否认后件。
总之,假言推理是根据前提①的前件和后件的条件关系进行推理的,前提②结论③在前提①之中,所以,假言推理是不是合乎逻辑,首先要看前提①中的条件关系是不是恰当,是不是合乎客观实际。同时,要注意推理方式是不是正确。
3.选言推理
以选言判断作前提的演绎推理叫选言推理。由于选言判断分为相容判断和不相容判断,所以选言推理也分为相容选言推理和不相容选言推理。
选言判断的简单判断叫“选言肢”。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的选言肢可以只有一个是正确的,也可以几个都是正确的,但不能都是不正确的。
下面的例子是以相容的选言判断为前提的选言推理:
①这个三段论的错误,或者是因为前提不正确,或者是因为推理不符合规则;
②这个三段论的前提是正确的;
③所以,这个三段论的错误是因为推理不符合规则。
在这个推理过程中,前提①提出了“这个三段论的错误”的两种可能,而且只有两种可能。前提②既然否认了“前提不正确”的可能,那么,结论③便承认了前提①提出的另一种可能“推理不符合规则”。这是正确的相容的选言推理的形式,即否了选言前提中的一个选言肢,就要承认另一个选言肢。
如果把上例换成下边的说法,就是不正确的。
①这个三段论的错误,或者是因为前提不正确,或者是因为推理不符合规则;
②这个三段论的前提不正确;
③所以,这个三段论的错误不是因为推理不符合规则。
“这个三段论的错误”,可能是“前提不正确”和“推理不符合规则”两个原因都存在,所以,不能承认了选言前提中的一个选言肢,就否认另一个选言肢。
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则提出了几个不相容的可能。几个不相容的可能中如果一部分可能是错误的,那么,另一部分可能就是正确的。以不相容是选言判断为前提的选言推理,如果否认前提中的一个选言肢,就要承认另一个选言肢。这一点和相容的选言推理相同。
如:
①从这个山山村到县城只有两条路,一条大路,一条小路,要么走大路,要么走小路;
②大路比较远,不走大路;
③所以,只有走小路。
“要么走大路,要么走小路”,二者只能选其一。既然否定了走大路,就要肯定走小路。
但是,在不相容的选言推理中,如果承认了前提中的一个选言肢,同时就可以否认另一个选言肢。在这点上和相容的选言推理是不同的。
如:
①某小学规定,三年级学生可选上一门外语课,或者是英语,或者是日语;
②王小华选上英语课;
③所以,他就不能选上日语课。
在英语和日语只能选上一门的前提下,既肯定了“选上英语课”,就要否定“选上日语课”。
选言推理在认识过程中有很大的作用,当我们已经了解所讨论问题的一切可能时,运用这种推理,能够作出正确的结论。
4.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是由一些个别的特殊的事例推出同一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思维方式。由特殊到一般的认识过程,就要运用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的形式,有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不完全归纳法又分为简单枚举法和科学归纳法。
(1)完全归纳法
完全归纳法,是从一类事物中每个事物都具有的某种性质,推出这类事物全体都具有这种性质的方法。完全归纳法适用于包含的对象数量不多而又可能逐一了解清楚的一类事物。
运用完全归纳法,前提必须包括一类事物中的每一个事物,不能有遗漏,而且作为前提的判断要真实,这样才能得出真实可靠的结论。
如:某工厂由五个车间。为了了解全厂完成第一季度生产计划的情况,工厂领导部门向各车间做了调查。调查的结果,第一车间完成了第一季度生产计划,第二车间完成了第一季度生产计划,第三、四、五车间也都完成了第一季度生产计划。据此他们得出结论:全厂完成了第一季度生产计划。
这个结论是用完全归纳法推出来的。
像上面的例子,如果只调查了四个车间,就得出全厂完成了第一季度生产计划的结论,这个结论是不可靠的;或者,虽然五个车间都做了调查,但对其中某个车间的生产情况判断不正确,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可靠的。
(2)简单枚举法
对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的判断为前提,推出关于这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方法,叫做简单枚举法。
简单枚举法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如“瑞雪兆丰年”“天上钩钩云,地上雨淋淋”等农谚,就是我国农民根据实践经验,用简单枚举法归纳出来的。这种推理方法,是根据某种现象的多次重复来推出一般性结论的,这种结论是否真实可靠,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比如原来人们认为凡是棉花都是白的,后来发现少数地方的棉花还有其他颜色,这说明原先的结论是不完全正确的。
运用简单枚举法,考察同一类事物的数量越多,结论的可靠性就越大,因此必须尽可能占有大量材料。如果只根据少数或个别事例就下结论,那就失于轻率,往往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得出不可靠的结论。
以偏概全的原因:(1)调查研究不够,占有材料不足;(2)思想方法主观片面,对事物先入为主,抓住一点,不计其余;(3)故意用这种逻辑错误进行诡辩。如“晏子使楚”,楚王假造了一个齐国人偷盗的个别事例,然后以此为前提,推出“齐国人善于偷盗”这样一个一般性的结论,这个结论当然是虚假的。这是楚王为了难道晏子而有意制造虚假前提。
(3)科学归纳法
这种依据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的因果联系,推出关于这一来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方法,叫做科学归纳法。如植物的光合作用需要光是由实验得出的结论。
科学归纳法和简单枚举法都属于不完全归纳法,它们都是以对一类事物的部分对象的判断作为推理的前提的。但是,科学归纳法不象简单枚举法那样,依据某种现象的多次重复来推出结论,而是通过对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科学分析来推出一般性结论。因此,这种结论一般说来是比较可靠的。
寻求事物间的因果联系,主要的有求同法和求异法。
求同法:凡是我们考察的现象出现的场合,其他条件都不同,只有一个条件相同,我们就可以推断,这个条件是我们考察的现象反生的原因。例如太阳光中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可以在雨后的彩虹中看到,可以在肥皂泡中看到,还可以在光分镜中看到。这种现象出现的场合虽然不同,但这些不同的场合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光线发生了折射。可见,光线的折射是出现七色的原因。
求异法:凡是我们考察的现象出现的场合,其他条件都相同,只有一个条件不同,我们就可以推断,这个条件是我们考察的现象发生的原因。例如在两块田里进行水稻实验,这两块田的土质、肥料、水利等条件都相同,管理方法也一样,只有水稻品种不同,一块田是良种,另一块田是非良种。试验结果,良种稻的产量大大超过非良种稻。由此可见,采用两种是水稻增产的原因。
运用科学归纳法分出的结论是不是可靠,并不取决于它的前提数量的多少,关键在它的前提是否典型。在日常工作中采用的“抓典型”“解剖麻雀”的方法,说话写文章用典型材料说明观点的方法,就运用了科学归纳法。
写作的时候,特别是写调查报告、工作总结一类文章,常常用到归纳推理(主要是科学归纳法)。要正确运用这种推理方法,首先是必须认真观察事物,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占有资料,特别是要注意掌握典型材料,在观察事物、掌握材料的过程中,切忌先入为主,主观片面,务求材料准确可靠。另外,人们的立场、观点不同,往往会从同样的材料中引出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结论。因此,我们不但要充分占有材料,还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来分析这些材料,找出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从中推出一般性的结论。这样,我们的思维过程才能正确反映客观实际。
四、逻辑三大基本规律
(一)同一律
1.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
(1)内容: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既“A就是A”。
(2)要求: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概念都要确定,并保持自身的同一,不得随意变更;
2.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1)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并用一个概念代替已经使用的另一个概念;表现为:
①随表达需要而随意变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②将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中表达的不同概念混为一谈;
(2)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改变原来的断定内同,或者用另一断定代替之;
表现为:
①在思维中,用一个与原来相似但不同的命题代替原来的待断定命题;
②思考或谈论问题时,没有中心论题或者远离中心论题。
3.同一律的作用及其运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只要求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保持确定;
(2)并不否认思维的发展变化;
(3)仅仅在思维领域里起作用。
(二)矛盾律
1.矛盾律的内容和要求:
(1)内容: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既“非(既A又非A)”。
(2)要求: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真的命题(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同时加以肯定。
2.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1)自相矛盾:同时肯定了互相矛盾的命题;
(2)悖论:一种特殊的逻辑矛盾,即通过一个命题的真,可以推假,而通过它的假,又可推真;
3.矛盾律的作用及其运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1)仅对于一个思维过程,即同一个时间、地点的同一对关系;
(2)并不否认客观世界事物之间的矛盾;
(3)矛盾律对于下反对关系没有制约作用。
(三)排中律:
1.排中律的内容和要求:
(1)内容: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
(2)要求: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假的命题(矛盾关系、下反对关系)同时加以否定.
2.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1)两不可:对于相互矛盾的命题同时不予肯定,或者含糊其辞;
(2)复杂问语的回答与排中律:回答复杂问语时可以通过否定前提同时加以否定。
3.排中律的作用及其运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应对于一个思维过程,即同一个时间、地点的同一对关系;
(2)排中律陈述不可同假,矛盾律陈述不可同真;
(3)排中律并不否认事物相互转化的中间形态;
五、二十四种逻辑谬误理论
逻辑谬误是我们日常思考和讨论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人类在思维过程中往往容易陷入错误的推理和论证方式,这就是逻辑谬误的起源。
1.滥用假设
滥用假设指的是在论证中过度依赖未经证实或根本不成立的假设。例如,某人以“社交媒体是毒药”为前提,进而得出“所有使用社交媒体的人都无法做其他有意义的事情”这一结论。
2.诉诸传统
诉诸传统是一种基于“过去一直如此”假设的谬误。这种谬误忽视了社会变迁和知识进步的可能性。例如,认为“我们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做的,所以我们应该继续这样做”。
3.虚假二元论
虚假二元论是将事物简化为两个相对立的极端,忽略了中间的复杂情况。例如,将所有宗教都视为迷信,或将所有科学都视为真理。
4.以一概全
以一概全是基于个别案例得出普遍规律的错误推理。例如,某人认为“我遇到过一个坏人,所以所有人类都是坏人”。
5.诉诸个人攻击
诉诸个人攻击是忽视论点本身而攻击对方个人的谬误。例如,某人在辩论中通过攻击对方的外貌或个人生活方式来否定对方的观点,而不是好好解构对方的论述。
6.过度夸张
过度夸张是为了增加效果而夸大或扭曲事实的谬误。例如,某广告声称他们的产品“绝对是世界上最好的”。
7.非理性情感诉求
非理性情感诉求是通过激发人们的情感而不是逻辑来动摇他们的观点。例如,利用恐惧或恶心的形象或言论来唤起人们的情感反应,而不是通过逻辑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8.诉诸权威
诉诸权威是将某个人或机构的意见视为绝对真理,而不是对事实和逻辑进行分析。例如,认为“专家说了,所以一定是对的”。
9.谬误的比较
谬误的比较是基于错误的比较标准和方法得出不准确的结论。例如,某人说:“我比你更努力,所以我比你更优秀。”
10.虚无主义
虚无主义是将无法证明的事实视为真理的错误观点。例如,某人认为“我们无法证明神的存在,所以他一定不存在”。
11.谬误的因果关系
谬误的因果关系是错误地将两个事件或观点之间的原因和结果联系起来。例如:小王和小明一起出去玩,小王的手机被偷了,他生气的说:“哼,我就知道和你一起,准没好事,倒霉死了。
12.抽象词的混淆
抽象词的混淆是通过编织繁杂的概念来迷惑听众,使他们无法理清逻辑。例如,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如“自由”“公正”“和平”等来掩盖真正的论点。
13.谬误的平均
谬误的平均是将不同情况的平均值视为所有情况的代表。例如,某人说:“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并不可怕,因为在一些地方温度可能会下降。”
14.无效比较
无效比较是将不同事物进行比较,却忽略它们之间的至关重要的差异。例如,比较狗和猫的智力并断言猫是最聪明的宠物。
15.扭曲事实
扭曲事实是通过有意歪曲或省略事实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有人说:“科学无法解释什么是生命,所以人类永远无法回答生命的起源。”
16.自相矛盾
自相矛盾是在论证中使用相互矛盾的陈述或观点。例如,某人声称“我从来不相信任何人的观点,包括我自己”。
17.带有偏见的证据选择
带有偏见的证据选择是选择性地使用只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而忽略了其他证据。例如,一个政治人物仅引用支持自己政治立场的研究结果,而不考虑其他研究的结论。
18.诱导性问题
诱导性问题是带有偏见的问题,旨在引导听众或对方做出特定的回答。例如,问一个人:“你不同意这个提案的话,那你是否支持犯罪行为呢?”
19.因果相关
因果相关是将两个事件之间的相关性误认为因果关系。例如,认为“在鸭子出现前,太阳总是升起,所以鸭子的出现导致了太阳的升起。”
20.虚假类比
虚假类比是将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夸大,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认为“让孩子学习音乐和学习数学一样重要”。
21.缺乏证据
缺乏证据是在论证中缺乏充分的或根本没有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认为“我相信外星人的存在,虽然我们没有任何科学证据来支持这个观点”。
22.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是通过攻击对手的个人特征或行为来转移对方的注意力,而不是围绕论点进行讨论。例如,攻击对方的外表、性别或种族。
23.自圆其说
自圆其说是为了回避批评或逆境而自欺欺人地辩护。例如,一个政治人物为自己的政策失败找到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
24.无限回归
无限回归是在解释事物时,不断援引更高级别的解释,并无限地回溯到更原始的原因或解释。例如,“这件事发生是因为那件事发生,那件事发生是因为另一件事发生……”